位置: 公募REITs信息平台/法律规则/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业务指南
深证上〔2021〕60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参与主体进行基金交易,保障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交易的平稳运行,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交易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质押券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业务的具体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交易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6月18日